美國內政部暫時性禁飛無人機

各國一直有討論或草擬對無人機的管制,在1月28號美國內政部文件簽定暫時性非緊急禁止無人機使用方案。
美國一直擔心中國制無人機有在美國境內進行間諜活動,文件內容表示希望UAS (unmanned aircraft systems)需配合內政部法案,盡快改用美國部件。現在美國無人機有參與山火、拯救等重要工作,而這些重要工作就排除在方案外。未來方案還會細化,意味著中國最大無人機製造商DJI會有一輪沖擊。

事情來得突然,DJI也表示過往一直有跟美國當局和依從守則,後續會否進一步打擊DJI在美國市場,可能需要看看美國方面還有沒有進一步行動。但是,中國無人機行業早就佔世界市場很大的比例,它不但用在民用攝影和娛樂中,還有參與國家一些重要工作上,看來短期內立法中也不能一下子完全停用無人機,還需要在拯救等工作中取得平衡。

現時香港民航條例中,重量不超過250克無需向民航處申報。如果重量不超過七公斤,無人機及操作人必須註冊,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,最低保額要500萬元。而兩者都只能在日間飛行,不超過250克重最高飛行不超過30米。在250克至7公斤最高不能超過90米。